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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程序简述
投资者可按以下程序办理投资事宜:
  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在北京开发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申领批准证书,由经济发展局受理,申报程序如下:
  ●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所需文件:
  (1)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件
  (2)环保部门批准文件
(3)中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
  (4)外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证明(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授权委托书 (原件)
  (5)合同、章程及其批件
  (6)董事会成员名单、各董事的委派函(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经营场所或土地使用证明
  (8)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9)签发批准证书所需的其它必要资料
  如果上述文件完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及北京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的审批要求,在正常情况下6 个工作日内即可获得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合同、章程的批复,同时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在北京开发区工商局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设立外商独资企业所需文件:
  (1)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件
  (2)章程及其批件
  (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5)环保部门批准文件
  (6)经营场所或土地使用证明
  (7)董事会成员委托书
  如果上述文件完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及北京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的审批要求,在正常情况下6个工作日内即可获得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合同、章程的批复,同时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在北京开发区工商局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刻制公司印章:投资者领取营业执照后,到公安局治安科备案后,即可到指定的刻章服务部刻制公司印章。 办理登记手续:投资者在办理完银行开户、验资、税务登记、财政登记、经贸审核、海关登记、规划审核、外汇管理登记、统计登记等手续后,即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参考资料: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申请项目建议书 (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告知单
  投资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