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建设工程劳务工人工资预留账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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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名称

开发区建设工程劳务工人工资预留账户(建立)

法律

依据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劳务工资管理暂行办法》

1、施工单位建立农民工工资预留账户审批表(加盖总包单位公章)
2、承诺书(总包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及缴款发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如未能提供缴款发票,需在社保登记复印件上注明缴款金额)
4、按规定填写的开发区建设工程劳务工人工资预留账户监管协议(一式四份,总包单位法人签字,加盖总包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时限

申报材料齐全无误后,即时办理

受理

办理程序:受理-审查-决定-告知
承办部门:开发区建设发展局工程安全办
办公地点:博大大厦804室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4:00-17:00  (节假日除外)
承办人员:刘涛
联系电话:67881487

监督电话:67880280

表格

下载

1、承  诺  书
2、施工单位建立农民工工资预留账户审批表
3、农民工工资预留保证金账户的建立与脱管流程图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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