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企业设立条件
来源:管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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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申请报告
2 投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投资方资信证明(原件)
4 环保部门初步意见(复印件)
5 规划、土地部门初步意见(复印件)
声明:本文内容出处详见文章标题下方的“来源”,转摘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文章所有版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来源方所有。
2 投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投资方资信证明(原件)
4 环保部门初步意见(复印件)
5 规划、土地部门初步意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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