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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事项
1、许可事项名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许可条件:
1.申请人申请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应提交下列材料:
(1)规划局审定的建设工程规划意见书或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2)建设单位填写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式两份);
(3)全套正式蓝图装订成册,装入城乡建设档案馆的标准图盒,送审的正式蓝图需有设计单位本年度图纸报审专用章;
(4)消防设计专篇(文字方式表示)。
2、许可事项名称:建筑内部装修改造审核
许可条件如下:
2.申请人申请建筑内部装修改造防火审核须提交下列材料:
(1)《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式两份,并按要求加盖公章;
(2)装修改造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等)装修改造所在层面的原始平面图(标出装修部位);改变或新增的消防设计方案及图纸(属于国外或委托国外设计的图纸应有相应的中文说明),所送图纸必须是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并应加盖本年度报审专用章;
(3)建设单位、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与装修改造的施工单位签订的消防安全协议书,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和用火用电制度。
3、许可事项名称: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许可条件:
1.申请人申请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应报送以下材料: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式两份);
(2)建设过程中消防部门的所有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文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消防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两份原件),有钢结构的工程还应提供钢结构防火涂料厚度检测报告;
(4)消防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申报表上填写各种消防产品(含防火阻燃材料和防火建筑相关产品)的规格型号并附检测报告;
(6)《消防验收自检自验合格报告》。
2.申请人申请建筑装修改造工程消防验收须提供材料如下:
(1)建设单位提出的验收申请(加盖公章);
(2)建设单位填写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式两份);
(3)建设工程中消防部门的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文件(复印件);
(4)消防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原件);
(5)《消防验收自检自验合格报告》。
(6)申报表上填写的装修材料(顶棚材料、墙面材料、地面材料、隔断材料、装饰织物等)的检测报告。
4、许可事项名称:歌舞厅、影剧院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许可(许可内容含歌舞厅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许可条件:
1.申请人需提交下列材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培训制度;
(4)本单位制定的消防安全措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防火负责人名单。
5、许可事项名称:大型集会、烟火晚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群众活动现场消防安全许可
许可条件: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主办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的消防内容应包括:
1.《北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审核申报表》;
2.主办单位与场(馆)签订的消防安全协议书(原件);
3.主办单位在举办活动期间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及防火负责人名单、应急预案;
4.布展或装台的平面图、电气线路、设备、灯光安装的位置图以及总用电负荷;
5.配备消防器材的数量和种类。
6、许可事项名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
许可实施程序:
申请人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审核申报表》;
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3.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和用火用电制度;
4.甲、乙双方签订的消防安全协议;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施工现场平面图和文字形式表示,标明消防车道和消防器材)。
联系电话:
开发区公安消防支队:67878119
开发区公安消防支队综合办公室:67878119-205
开发区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6788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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