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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制订开发区年度招商引资计划和招商引资活动安排;
2、负责制订开发区投资促进、产业促进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各类入区投资企业的接洽及项目谈判;
4、负责各类入区投资项目的审核、评估,根据国家和北京市规定予以核定或批准;
5、负责在权限范围内审批外商投资企业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合同章程,颁发外商投资企业证书;
6、根据开发区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策划和引进外资重大制造业项目、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和行业领先企业;
7、负责引进主导产业的配套企业和项目,促进相关产业链形成和产业基地建设;
8、负责建立和指导招商中介体系,聘请招商投资顾问,设立或联络海外招商代理机构或代表处;
9、负责组织和安排跨国推介和招商考察活动;
10、组织或协助承办科博会、洽谈会等重大招商引资活动;
11、负责推进优化开发区投资环境工作,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和一条龙全程服务,管理开发区联合办公大厅;
12、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基地建设规划;
13、承担开发区国际商会、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及开发区企业协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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